7月24日,万东医疗、鱼跃医疗董事长吴光明因个人原因辞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成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的职务,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根据目前的证券法规,在吴光明被调查期间,其担任董事长的这两家上市公司在再融资方面,如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恐将受到影响。
对于未来吴光明是否会从上市公司辞职,鱼跃医疗证券事务代表方明珠的答复是“不排除”。
7月16日晚,鱼跃医疗与万东医疗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吴光明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时间,吴光明究竟因何内幕交易被查,引发市场无限猜测,这是否是“冯小树案”的延续,又是否与转让万东医疗股权有关?对于上述猜测,随后吴光明均予以否认,“这是我个人行为,至于什么事情,现在不方便透露,但肯定跟上市公司无关。”截止到目前,监管层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因此,吴光明究竟是何原因涉案,仍是一团迷雾。
昨晚(7月24日),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公布了一则《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据公告显示,董事会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光明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成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的职务,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据公开资料显示,吴光明在郑煤机每年薪酬为14万元,独董任期自2015年2月10日至2018年2月9日,距离到期日还有半年多。
介入多家上市公司的吴光明
吴光明介入多家上市公司,这些公司被称作“鱼跃系”。
除了是郑煤机的独立董事,目前,吴光明的一个重要身份是鱼跃科技执行董事,这家公司本身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多用来进行资本运作的平台,对下属控股企业额股权进行管理。其中,吴光明持有鱼跃科技90%股权,吴群持有10%股权。通过鱼跃科技,吴光明成为鱼跃医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以及在2015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担任万东医疗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鱼跃医疗由吴光明亲手创立,有媒体此前报道称,吴光明于1962年出生于江苏丹阳的一个普通渔民家庭,当初取“鱼跃”这个名字也是跟其一家渔民身份有关;1998年,吴光明和父亲吴连福联手创办了江苏鱼跃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即鱼跃医疗的前身。10年之后,鱼跃医疗登陆A股市场。
鱼跃医疗今年一季报显示,吴光明持有鱼跃医疗6895.9万股,持股比例为10.32%,其控制的鱼跃科技持有鱼跃医疗1.77亿股,持股比例为26.53%。
而吴光明介入万东医疗则是通过资本手段。2014年9月17日,华润万东和鱼跃科技昭告联姻,华润万东以要约价每股11.34元的价格向鱼跃科技转让51.51%的股权,转让价近12亿元;同时,受让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润万东原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退出医疗器械业务。2015年4月份,上述股权转让完成过户。
至此,鱼跃科技为万东医疗控股股东,吴光明为实际控制人。万东医疗今年4月28日公告显示,鱼跃科技持有万东医疗24.68%股份。吴光明则通过非公开发行及转增股本持有万东医疗272.57万股,占比为0.71%。
其实,在介入万东医疗之前,吴光明控制的鱼跃科技曾间接介入宝莱特,当时的参与平台为鱼跃科技持股48%、吴群持股52%的艾利克斯。艾利克斯持有宝莱特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1%,发行后的持股比例为22.98%。但是这一资本合作并没有持久下去,2014年9月份开始,艾利克斯就不断减持所持有的宝莱特股份,至2015年淡出前十大股东之列。
鱼跃科技最近的资本动作则要数入股云南白药。今年6月6日,云南白药发布公告称,鱼跃科技拟向该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白药控股”)增资56.38亿元,增资完成后,将占云南白药10%股权,成为第三大股东。白药控股的股权结构由原来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各持股50%,变更为云南省国资委、新华都及鱼跃科技分别持股45%、45%及10%。
“鱼跃系”两天蒸发近68亿
吴光明被立案调查消息一经传出,鱼跃系在二级市场遭遇滑铁卢。
7月17日开市交易,和吴光明存在关联的5家上市公司纷纷开启暴跌模式。其中,鱼跃医疗和花王股份双双跌停;宝莱特跌幅9.04%;万东医疗跌7.52%;云南白药跌1.30%。
7月18日,按涨跌幅顺序看,鱼跃医疗依然未走出吴光明被立案调查的阴影,收18.68元,以5.80%的幅度领跌;宝莱特报收23.95元,跌1.24%。根据7月25日中国经济网相关报道,仅仅7月17日和18日两个交易日,鱼跃医疗市值蒸发33.5亿,花王股份市值蒸发5.09亿,云南白药市值蒸发20.59亿,万东医疗市值蒸发4.6亿,宝莱特市值蒸发3.96亿。
短短两天,吴光明涉及的5家上市公司市值蒸发合计约67.74亿。
再融资将受影响
根据目前的证券法规,在吴光明被调查期间,其担任董事长的这两家上市公司(万东医疗、万东医疗)在再融资方面,如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恐将受到影响。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1条和第39条,分别规定了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和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其中之一便是,“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此次接受证监会调查,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影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董事长会辞职,辞职之后换个人来规避这个问题。”
对于未来吴光明是否会从上市公司辞职,鱼跃医疗证券事务代表方明珠的答复是“不排除”,方明珠表示:“说句心里话,就算他(吴光明)不做上市公司董事长,毕竟还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明)还是可以把握公司方向性的东西,不管是从各方面的角度来说,我们是觉得没有什么影响。”
来源:第一财经、医健内参、医谷综合